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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鼓励使用空气源热泵推进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实施进程
《方案》对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的任务目标以及补助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任务目标方面,滨州市积极推进“煤改电”改造,鼓励支持居民使用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而且补助力度非常吸引人,由此可见,“煤改电”工程历经市场检验,已经成为清洁取暖的主力。以下为小编为您整理的《方案》中有关“煤改电”的内容。
煤改电任务目标
《方案》规定,对于热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鼓励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对于生物质能源较为丰富的地区,鼓励采用生物质能源进行供暖;对于燃气基础设施薄弱、电力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等“煤改电”改造方式;各县(区)积极探索利用工业余热等各种方式进行供暖。要根据电源、气源情况科学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暂时难以推广使用的边远农村地区和经济条件薄弱的农村地区,通过集中供煤等方式,可使用洁净型煤(含型煤、优质无烟块、兰炭和绿焦)替代散煤,提高供煤、用煤质量,并配套更换节能环保炉具。
积极推进“煤改电”改造。及时组织供电企业开展电网排查,进行电力系统升级改造,根据电网实际承受能力确定“煤改电”改造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分散式电供暖,积极倡导集中式“煤改电”模式,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能效比高、节能环保的取暖设备,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煤改电补助政策
在煤改电补助政策方面,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按照46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对采取集中式煤改电取暖按集中户数给予奖补。
煤改电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自2018年起对本年度煤改电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煤改电用户一档电量为8520千瓦时,二档电量为8520-1080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超过10800千瓦时部分。
对煤改电用户生活用气,自2018年起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化石油气(15公斤/瓶)、每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用户,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于改善空气质量,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蓝天保卫战这场战役中滨州市政府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本地区的资源禀赋、供暖时长等特点,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动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确保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