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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暖用空气源热泵价格补贴依旧 民用天然气价格继续上调至0.35元/m3
北京市发改委9日在官网发布通知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按照本市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
北京市发改委称,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以往与本通知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水平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居民用气其他相关规定仍执行《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动机制规定,当国家上调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气价格时,北京市将启动联动机制,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将统一按照调整额进行调整。
据北京市发改委,经过调整后,居民用气价格具体为: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档为2.85元,第三档为4.25元。
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气,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具体学校以市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
另据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自7月10日起,居民用气每立方米将上调0.35元。对于居民分户自采暖用户,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补贴标准也相应上调0.35元/立方米。农村“煤改气”用户享受相同的补贴政策。
对分户自采暖用户,为减轻气价调整对居民分户自采暖用户的影响,从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开始,北京财政按照居民气价调整水平,对居民壁挂炉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给予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0.38元。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此次每立方米0.35元的涨幅将全部予以补贴。壁挂炉采暖用户和“煤改气”用户在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总的补贴标准将达到每立方米0.73元,相当于与调价前相比并没有涨价。
按90平方米的房子、采暖季用气量1000立方米计算,此次价格调整后,预计将增支350元。按照现行补贴机制,对此次价格上调部分予以补贴后,用户采暖季实际增支为63元。
此外,北京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等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加大对农村“煤改气”用户的补贴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确保不因气价调整增加农村“煤改气”用户负担。
相对“煤改气”政策,北京采暖用清洁能源设备如智能电锅炉、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价格补贴依旧:
全市通用补贴总则
电价优惠及补贴政策。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晚21:00至次日6: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再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1万度。
电网及线路改造投资政策。10KV以下、住户电表(含)之前的电网扩容投资,由市电力公司承担70%,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承担30%。住户户内线路(即住户电表至取暖设备)的改造费用,由各相关区政府制定具体补贴政策。
高效节能电取暖设备补贴政策。对安装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的住户,市财政按照取暖住房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补贴金额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另外,各区内自己实行的补贴政策不同,可登录区政府网站或致电咨询。